7月5日中国-山东-枣庄-台儿庄河钓大赛(5万)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钓鱼运动协会

  枣庄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枣庄台儿庄运河国家湿地风景区

  三、协办单位:山东省钓鱼运动协会

  洋河股份(苏酒集团)

  四、冠名单位;枣庄市台儿庄穆柯寨酒业有限公司

  五、策划单位:北京鼎齐生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六、媒体支持: CAA宣传媒体联盟:央视5套、全国体育联播平台(7家卫视,20家地方电视台)、快乐垂钓频道、四海钓鱼频道、职场渔乐圈栏目、中国体育报、《搏鱼天下》杂志、《钓鱼》杂志、《垂钓》杂志、《钓具博览》杂志、《户外钓鱼》杂志、《钓鱼人》杂志、《海峡钓鱼》杂志、中国钓鱼运动网、海峡钓鱼网、亚太钓鱼网、渔具U88网

  七、纪念品及部分指定用品提供:四川省西部风鱼饵渔具有限公司

  廊坊市行营钓具有限公司

  宁波中源欧佳渔具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市钓鱼人钓具有限公司

  江苏弘业永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香港竞之王钓具公司

  八、举办时间:2014年7月5-6日

  九、举办地点:台儿庄运河湿地风景区十里荷花长廊

  十、参赛单位:全国各省,市,县,钓鱼协会,俱乐部和企业均可组队参赛(每队2人),同时运动员不受区域与户籍限制。

  十一、参赛队数:限250个队,共计(500)人额满为止。

  十二、报名、参赛费、报到说明

  1、报名:请各运动队登陆(CAA)国家级钓鱼赛事网上报名通道注册报名:亚太钓鱼网:

  2、参赛费:参赛费每队1000元(运动员交通及膳宿自理,承办单位提供竞赛日午餐及饮用水)。

  3、报到:7月4日10:00-17:00各参赛队二名运动员,到台儿庄大酒店(大厅)报到。

  十三、竞赛项目:3.6-5.4米手竿钓混合鱼重量积分赛(鱼种不限)

  十四 赛制编排:团体重量积分赛(两天,共四场)

  十五 竞赛办法:

  1、参加本站比赛选手的饵料、服装、帽子、渔护由组委会统一提供,比赛时必须统一使用。

  2、共分A/B两个赛区,每个赛区分十个记分区,共计二十个计分区;运动员在同一天同一赛区不同计分区里,分上、下午各进行一场比赛,每场比赛180分钟。

  3、每队2名运动员两天四场的总成绩分之和为团体成绩分,分数少者领先,以此排定团体名次,如总成绩分相同,则以副本分,即个人四场排名分的优异为第一副本分;两人钓获量总重量为第二副本分;如第二副本分相同以抽签方式确定团体成绩。

  十六、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奖励团体总成绩前30名,奖金总额12万元,运动员须依法纳税,

  第一名:50000元,奖杯一座、证书一本;

  第二名:20000元,奖杯一座、证书一本;

  第三名:10000元,奖杯一座、证书一本;

  第四名:6000元,奖杯一座、证书一本;

  第五名:4000 元,奖杯一座、证书一本;

  第六名:2000元,奖杯一座、证书一本;

  第七至十名:1500元,奖杯一座、证书一本;

  第十一至二十名:1200元,证书一本;

  第二十一至三十名:1000元,证书一本;

  十七、裁判员:中国钓鱼运动协会负责选调本站预选赛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成统裁判长,其他辅助裁判人员由承办方选派。

  十八、解析权:本站预选赛竞赛规程最终解析权归中国钓鱼运动协会。

  十九、成绩查询:中国钓鱼运动网

  二十、免责声明:凡报名参加各站比赛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 ,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请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2014年第二届中国台儿庄河钓大赛

  比赛规则:

  1、运动队两人在报到时自行选定首日比赛区,运动员按规定时间到达赛场后,凭参赛证按预定赛区抽签确定钓位;运动员在裁判员引导下分区按顺序排队入场,对号入位。

  2、运动员不得擅自更换钓位,比赛中运动员不得互通信息,比赛期间如需要离开钓位,须经分区裁判长批准。

  3、饵料由四川省西部风鱼饵渔具有限公司独家提供,运动员统一使用,饵料自和,不得串饵,禁止双钩以外挂饵料垂钓。

  4、参赛钓具按规定执行,可携带符合规定的备用竿一支。准许交替使用钓具,但不得两支以上钓具同时下水垂钓。比赛前任何钓具不得入水。

  5、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信号发令为准。遇有危害比赛正常进行的情况出现时,裁判长有权提前终止比赛。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应立即收竿,将钩、漂提出水面,等候裁判员计量,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不得将结束信号发出后的鱼获装入鱼护。未计量前,包括零鱼获者在内的所有运动员不准提动鱼护,否则视为违规行为。统计鱼获量时其它运动员不得围观。成绩经本人和相邻钓手确认后方为有效。

  6、比赛必须挂漂垂钓,漂形不限;

  7、比赛中禁止喧哗,禁止在钓位上吸烟、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和发声计时器及其它电动辅助设备。不得向河内乱丢脏物,每场比赛结束后运动员须将本钓位清理干净,离开钓位前必须将本场产生的所有废弃物品投放到指定地点或容器内,否则视为违规行为。

  8、比赛限3.6-5.4米手竿一支;整套线组总长度不得超过5.7米,鱼钩2只,拴法不限,必须使用无倒刺鱼钩。

  9、运动员垂钓区域以左右临位的中心线为准,不得超出。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出竿长,越位抄鱼不计成绩。

  10、不得有意锚鱼、挂鱼,故意造成鱼类死伤。死鱼一律不计成绩,各种形式故意伤害鱼体者视为违规行为。

  11、比赛期间禁止换人,否则视为违规行为。

  12、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听从裁判员的现场指挥。

  13、对违反上述规则的行为,分别采取下列处罚:

  第一次罚加该场比赛成绩3分,第二次取消该场比赛成绩。运动员故意犯规并对他人比赛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该项比赛成绩。运动员作弊,弄虚作假,投放毒饵及其他有害鱼类生存的物质,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者,经总裁判长批准,取消比赛成绩。情节严重者将上报中国钓鱼运动协会追加处罚,并将处罚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全国通报。

  14、仲裁及申诉

  本站比赛将设立赛事仲裁委员会,行使仲裁责能。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1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500元人民币(胜诉者费用全部退还)

  温馨提示: 一公里河道里,十万斤草鱼、鲤鱼、鲫鱼等着全国各地运动员与之共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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