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购买5枚“鱼雷”炸鱼 鱼没炸到炸残自己右手

  为了享受美味,漳平一男子花了75元买来5枚“鱼雷”炸鱼,鱼没炸到,竟把自己的右手炸残了。

 

  近日,漳平市法院对这起产品质量侵权损害赔偿纠纷进行调解,被告自愿当庭一次性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各项损失3.2万元。

 

  事发去年6月18日,阿东(化名)向阿泽(化名)购买5枚“鱼雷”。点燃了两枚“鱼雷”,却未见鱼上浮,阿东又点燃第三枚“鱼雷”,不料,两三秒后,“鱼雷”在阿东的手上爆炸,将他的右手炸得血肉模糊。

 

  阿东认为阿泽销售的“鱼雷”没有商标、产地等标识,属于不合格产品、爆炸危险品,导致其在使用过程中受伤,因此,要求阿泽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20余万元。

 

  据了解,阿泽还因非法销售爆炸危险品被公安处以治安行政处罚。

 

  海峡导报 若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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